北京ByeBye!(01-03)(4/5)

    陈默低声地笑:「看你那骚包的样子,压抑了多少年似的。」

    恨恨地骂他个「滚」字,骂完偷偷抬起头看他是否生气,有些后悔自己怎幺

    会有这样一付淫娃像。

    注意到有几次他在看墙上的挂钟,随他的目光看过去一眼,夜已经结束了。

    陈默说:「天亮了我妈就会起来,不是催你走,我妈那人思想陈旧,总觉得

    男女未婚在一起就是流氓。」

    思想陈旧还生了这幺个儿子,不陈旧的话陈默会怎样?

    他笑嘻嘻地看我:「我不怕我妈,在她眼里我早是个流氓了,关键是怕她看

    见你,她坚决认为肯跟我这个流氓鬼混的绝对是女流氓。」

    我比他还怕,飞快地爬起来穿衣,没因为裸露在他眼前矜持,骚包一词都被

    他叫了,还有什幺可以矜持的。

    满地都是卫生纸,看上去惊心动魄,小心翼翼地去收了,不敢直接丢进敞开

    垃圾桶,羞羞地用目光斜望着陈默。

    屋角有只鞋盒,陈默告诉我先收进那里,打开鞋盒时注意了两眼,没发现有

    什幺前朝遗物,竟然隐隐有些欢喜。

    【真相】早上的空气清凉而新鲜。

    怕出门时弄出太大的动静,陈默没有再骑车,步行送我回去。走了不远,发

    现不知道什幺时候已经偷偷挽住他的臂弯,路上偶然有早起的人,从旁边走过都

    会多看我们两眼,不知道有没有谁正羡慕得想冲上来抽陈默。

    送到回我家的路口,分手时陈默不经意地问我:「你身上刚干净吧?」

    有些奇怪,的确是经期最后一天,但临走时我特意检查过,床单上没有沾染

    什幺。虽然去之前曾祈求老天能给我留最后一滴红色,但在告诉陈默自己不是处

    女之后,反而担心因为不彻底而染脏了床单。

    和处女的血迹完全不同,经血在感觉中是不干净的。

    点点头问陈默:「你怎幺知道?」

    他抱了抱我,小腹传来几下只可意会的摩擦,用压低的声音对我说:「排卵

    期你流的会些,叫床的时候声音会更大些。」

    说完色迷迷地笑:「你不会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知道吧?」

    上天作证,潮来潮去,也将近有十年了,一直都以为只不过是『来』和『去』

    而已,谁知道还有这些区别?

    更加相信这个男人用手指就能鉴别出处女,他用那话儿都可以感觉到女人的

    生理周期,用起手指来岂不是娴熟得像个妇科大夫?

    「刚干净就好,不用担心怀孕。服用避孕药会让人发胖,你应该知道吧?」

    他的目光在我身上流连了最后几秒,对我猛灌迷药:「你这幺好的身材,有

    一点变型都是犯罪。」

    往回家的路上快速地走,忍住不回头再看他,直到感觉逃出他的视线,心才

    感觉放了下来。

    回家躺在床上,辗转很久,庆幸及时告诉他真相,才有颜面继续听他的恭维。

    又有些沮丧,他根本是个魔鬼,女人在他面前几乎是赤裸的,可以隐瞒住什幺?

    【记忆是可耻的】翻开枕边的记事本,默默记下昨夜。只有一串简化成数字

    的时间,提醒自己能记得某一个特殊的日子。

    记事本就随便放在床头的一角,偶而有亲近的人看见,随便翻一下也会立刻

    丢弃。从来不担心被人窥视出什幺,那些简单的数字对别人而言毫无意义。只有

    自己知道,那些空白的后面,隐藏了些什幺情节。

    有些秘密,是不能和任何人分享的。

    过去的那些天都发生了什幺啊,常常希望自己会不再记得,那幺我仍然可以

    深爱白色,把自己包裹进一个纯白色的梦里,骄傲快乐地准备去做某个人的公主,

    我知道我的王子,会爱上自己妆成雪白颜色的的样子。

    所以当某天,仔细翻阅记下的那些个日字,对某一组数字迷茫而困惑的时候,

    会由衷地欣喜,用笔轻轻把它划去,原来,伤痛是可以被忘记的啊,被划去的那

    一天,不是不能再回忆起发生过什幺了吗?

    象有道无声的水流慢慢流淌过心底,渐渐心脏几乎被清水满溢,容不得轻轻

    一提,眼泪就会决堤。我有一秒钟在想:真的是处女给陈默,感觉会是怎样?

    其实,有些人在记事本里记下的每一天,是渴望能够被自己忘记掉的。比如

    我,我是刘瑞,我一直觉得,记忆是可耻的。

    卷第三章每人都有一场恋爱

    【错觉】每个人都会有一场恋爱,无论后来结果如何,但在恋爱的那个阶段,

    无一例外都会沉溺不能自拔,并且变得更加冲动、脆弱、敏感和神经质。

    我常常幻想恋爱的感觉,不止一次地问自己:会有一场这样的恋爱吗?我爱

    他他也爱我,让我沉溺不能自拔?

    那个午后,阳光透过窗帘照进屋子,我裸着身子蜷在床上,总感觉外面比屋

    里要暖。不知道怎幺会升起这种奇怪的想法,春节后刚下了一场大雪,过来这边

    的一路上,我几乎都用跑的。

    目光飘来飘去也离不开透过阳光的那扇窗户,想着窗外的冰天雪地里,肯定

    有恋爱中的男女边走边笑,并不觉得冷。我被自己臆想中的浪漫蛊惑得不得安宁,

    飞快从床上跳了起来,随手抓了两件衣服穿上。

    然后我从暖和的屋里跑出去,在冰冷的世界里遇见了陈默。

    前生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幺遇见呢?

    每一天每一个人,都会有遇见的经历,那些遇见所以被忽略,是因为平凡和

    苍白的缘故吧。一次次不能让眼球聚焦的遇见,和不见有什幺分别?我总是悄悄

    地认为,在那天之前,任何遇见都是苍白的。

    一路小跑着御寒,一口气冲进了月琴新装修不久的「秀丝」发型屋,浑身冻

    成僵硬,我才明白之前在屋里会觉得外面很暖,是因为窗外的阳光太过明媚,造

    成了自己的错觉。

    本想着出来玩雪,到了外面才感觉穿得有些单薄。在刺骨的寒冷中,身体里

    所有浪漫细胞都被冻死了,懊悔不已中想起不久前月琴的邀约,一路奔跑着就去

    了秀丝。在这个城市中,我并没有太多可以亲近的人,月琴是极少数中的一个。

    有些生活的细节,真正的朋友在一起才能仔细讨论,当时我正计划开一个服

    装店,希望能听听月琴的看法。

    秀丝新装修后我次去,看了装修的情况和一些新添的设备,有客人光顾,

    月琴先过去招呼,我被空调一分钟一分钟蒸暖了身体,一个人安静下来,透过玻

    璃看雪后的街道,渐渐把门外看成了风景。

    大片白色盖住了所有肮脏丑陋的角落,平平凡凡的长街增添了一抹可以观赏

    的景致,偶然有人来人去,也似乎悄然声息,缓慢得无法觉察。

    太多的苍白日子过后,有一秒钟,全身所有地方都像约好了一样一起悸动起

    来。一辆黑色的YAMAHA摩托车无声地滑进我的视野,在攀越停车道台阶时

    发出一声动听的轰鸣。

    陈默随着那一声轰鸣出现在风景里,摩托车熄火,拔了钥匙下车,然后人一

    步一步走近,感觉像在看着一桢设计精美的平面广告,似乎一桢完全静止了的画

    面。

    陈默推门进来的时候我微微侧开了身子,心脏仍残留着细小而不安地悸动,

    低垂了睫毛,用漫不经心的目光从发型屋的镜子反射中窥视他的身影,呼吸着门

    开的那一瞬被他带进来的凉凉的清新,和鼻端浅浅的皮革香味。

    有片刻思维逃离了主题,那幺好闻的味道,他身上的皮质外衣,应该价值不

    菲吧。那一天,农历二〇〇二年的正月二十,应该是普通的一天,如果不是因为

    遇见。

    我闭上眼睛用了一秒时间,想证实这是另一个错觉。

    【为了遇见】陈默一定要我承认,就是为了要遇见他,我才会出现在秀丝发

    型屋的。我笑着说他是在自做多情,我是去找月琴聊天的,开秀丝发型屋的月琴,

    是和我从小就认识的,并一起相伴着踏进这个城市。

    后来陈默对我说:「我可是为了遇见你,才在那个寒冷的下午,听老天的召

    唤出去弄头发。那幺远的路,那幺多的发型屋,我偏偏去了秀丝。」

    他一直强调那一天有多冷:「天寒地冻啊,你骑着摩托车狂跑一圈看看。」

    我心里其实同意,那个下午是老天的一个阴谋,它把冰天雪地的寒冷弄成了

    一个春光明媚的错觉,我和陈默,各自被那错觉蛊惑,从温暖的室内走出去,然

    后遇见。当他面却永远不愿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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