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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壮的目光在孙旭面上一扫而过,跟看一个陌生人无异。

    这让孙旭心里更加难受,却又不敢多说什么,只是暗自揣度,不知道大哥的伤势如何,参顶子村那种地方,怕是没有什么好大夫,若是能留在县城就好了。

    吴氏早就知道盛氏的为人,当着那么多外人,也不想跟她多少什么。

    这会儿见孙旭出来说话,忙拉住夏月初道:「月初,娘跟你说,这位捕头大人可是个大好人,他不但给咱们在县衙后巷安排了个住处,还帮瑞轩请了大夫,这两天真是多亏大人的照顾,不然你还在牢里,瑞轩又……娘怕是早就急疯了!」

    「多谢捕头大人。」夏月初闻言,忙冲着孙旭行礼道谢。

    孙旭哪儿敢受她的礼啊,别以为他没扭头就看不到,大哥一直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呢闺蜜:写美食文需要注意什么?

    小无:白天如何控制住自己想吃零食的手,晚上如何控制住自己想点外卖的手,写文的时候如何控制不让口水滴到键盘上……

    闺蜜:泥垢~

    ps:大家有事没事留言聊聊今天吃啥了,家乡有啥特色菜,最喜欢吃啥菜,想看小无写啥菜什么的~

    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不要去擦口水,深夜报社刷起来~~

    152嫂子威武

    孙旭敏捷地闪到一旁,拱手道:「夏娘子不怪咱们兄弟打伤了你弟弟就好,什么谢不谢的,我不过是心里懊悔,想要弥补一二罢了。」

    「我虽没读过什么书,但还是明白事理的,拦截官员车轿按律也是要受杖责的,这怪不得大人。若不是捕头大人心善,舍弟怕早就一命呜呼了。此时说什么都是空话,但是这份恩情我铭记在心,一定报答大人。」

    「咳,嫂……少不得还要再打交道的,以后时间长着呢,都好说,好说!」

    孙旭差点儿说秃噜嘴,好不容易遮过去,吓得后背冷汗一层层地往外冒,也不敢再去偷看大哥的表情。

    薛勇觉得自己身上又臟又臭,这几日虽然有人关照能吃饱,但吃的也并不好,早就不耐烦了。

    见他们还在没完没了地说话,他忍不住对夏月初道:「我们身上连雇车的钱都没有,咋回去?要不先让你爹娘借点儿?」

    夏月初气得飞起一脚,踹在薛勇膝弯处。

    薛勇毫无防备,被踹了个正着,扑通一下跪倒在地,疼得抱着膝盖直打滚儿。

    夏月初冷着脸道:「我弟能自己走着去府城,豁出命拦县太爷的马车,你是腿折了还是腰断了?让你走回去屈着你了?不愿意走就回牢里继续住着!」

    孙旭被惊得目瞪口呆,忍不住偷偷咋舌。

    嫂子这般厉害,果然不是一般人物,难怪连大哥这种冰山都沦陷了。

    薛壮不用看都知道孙旭在想什么,给他一个赶紧滚蛋的眼神,迅速地把人打发走了。

    时隔几日再见到夏瑞轩的时候,夏月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饶是她在来的路上反覆给自己做各种心理建设,却还是瞬间崩溃地嚎啕大哭。

    前几天见面时,虽然愁容满面,却还是翩翩少年的模样。

    如今浑身缠着白色的绑带,许多地方还有渗出的血水。

    短短几天的工夫,原本还带着些婴儿肥的脸颊瘦到凹陷,圆溜溜的大眼睛深深地眍?进去,嘴唇毫无血色……

    最重要的是,他额头上也敷着药和白布,从边缘处隐约能看到血肉模糊的伤口。

    夏月初此时还有什么不明白。

    夏洪庆没有说出口的那句话,吴氏哭红的双眼,全都是因为这道伤痕。

    按照大齐律例,但凡面上有胎记,伤疤亦或口斜眼歪,五官不端的人,均不可入仕为官。

    马鞭抽过的地方全都皮开肉绽,即便伤口癒合也少不得会留下明显的疤痕。

    所以,这一道伤痕,直接残酷地斩断夏瑞轩的科举仕途之路。

    夏洪庆原本将希望都寄托在小儿子身上,没想到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但是这件事,他还真没办法违心地说儿子做的不对。

    若不是后果这样惨烈,他甚至有点为儿子这般重情重义而骄傲。

    但是想着儿子额头的伤痕,还有身上深浅交错的鞭痕……

    夏洪庆抱着头蹲在门口,深深地嘆了口气。

    别说什么前途了,以后怕是连娶媳妇都要犯难。

    薛壮被夏月初哭得心疼,少不得在打了人的孙旭头上记了一笔。

    「鞭伤看着吓人其实都没伤到筋骨,好生调养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以后咱们多照顾瑞轩……」

    夏瑞轩被哭声和说话声吵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就看到哭红了双眼的夏月初。

    「姐,你出来了?」夏瑞轩又惊又喜,挣扎着就要起身。

    夏月初赶紧拦道:「快躺着别起来,身上疼不疼?」

    「已经比前两天好多了。」夏瑞轩伸手帮夏月初擦拭眼泪,「姐,你快别哭了,娘天天守在我床头哭,有一个就够了,再来一个我要疯了。」

    「你个小兔崽子……」吴氏习惯性地想要拍夏瑞轩一巴掌,却在快要落到他身上的时候顿住,浑身上下都是伤,哪儿还有下手的地方啊!

    眼见吴氏又要开始哭,夏瑞轩赶紧道:「姐,我饿了!」

    「想吃啥,姐这去给你做。」

    「糖醋排骨!」

    吴氏赶紧道:「大夫不让吃颜色重的,不然要留疤的。」

    「软溜鱼扇!」

    「鱼是发物,不能吃!」

    「……」夏瑞轩双眼一翻,四肢鬆软地往床上一摊,「啥都不让吃,这日子还有法儿过?」

    夏月初被他逗得破涕为笑,起身道:「算了,还是我看着做吧。」

    夏瑞轩赶紧拍马屁道:「姐做啥都好吃。」

    孙旭给找的这个住处,其实就是他自己在县城的窝。

    反正他是个单身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随便找个兄弟家就能对付着住下。

    不过一个单身男人的住处,就不能指望他在保持干净的同时还能厨具齐全。

    夏月初去灶间一看,怕是除了烧炕就没在家里开过火,铁锅底儿都已经生锈了。

    她在心里盘算了一下需要买的东西,正准备出门,瞬间僵住了身子。

    想了半天,竟忘了最大的一个问题——兜里没钱。

    薛壮过来,塞给她一袋散碎银两。

    夏月初掂量了一下,觉得足有四五两之多。

    「你哪儿来的钱?」夏月初着实好奇不已,这人跟自己一样,都是从被窝里被人抓出来的,入狱前又都经过了搜身检查。

    即便这样,这人居然还有本事掏出银子来?

    薛壮对夏月初狐疑又好奇的眼神视若无睹,催促她快去买菜。

    身为男人,必须要适当地保持神秘感,这样才能一直让女人保持崇拜感,有助于维护一家之主的地位和尊严。

    夏月初却是好奇极了,主动走到薛壮身前,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凑近了柔声问:「你这银子是哪儿来的?」

    薛壮的呼吸瞬间急促起来,圈住夏月初的腰,将她往自己怀里带。

    夏月初用右手食指抵住薛壮的眉心,得不到答案不许他靠近。

    其实,事情的真相十分简单粗暴,以薛壮对孙旭的了解,进屋不多时便发现了他放银子的暗格。

    薛壮用孙旭的银子用得理直气壮,但若是跟夏月初实话实说,就少不得要解释自己为何跟孙旭关係匪浅。

    但是看着夏月初疲惫红肿的眼睛,薛壮却一句欺瞒敷衍的话都说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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