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守夜(2/2)

    果然一到睡觉前,话题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个。

    他用力拍一下秦栓子的后背,“我说栓子,你可得加把劲咯!”

    秦栓子听到了想听的,接话道:“没看我们来之前,常大哥甚至专门送夫郎去耿家吗?”

    横竖道理都差不多。

    “我原先一门心思念书,岁数到了,便听从了长辈的安排。”

    在那里他虽然没有靠谱的亲人、心许的伴侣,但确实有着很不错的朋友。

    毕竟村里好些人说,里面必定有什么缘故的,常家落魄前常霄好歹是大有前程的书生郎,缘何会娶个哑巴小哥儿,既不是看上了人,那就是看上钱了,谁让家里有个赌空了家底的赌棍呢!

    没想到话头转回自己身上,常霄无奈。

    话赶话,他顺势提起想要修缮老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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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干净手上的炭灰,秦栓子美滋滋地晃脑袋。

    秦栓子蹦着高去压陶勇的肩膀,把人压得嗷嗷叫,落地后气喘吁吁道:“也别光说我……”

    现在常霄忽然明白了里正选吕风的原因,确实比陶勇和秦栓子稳重多了。

    陶勇从旁边伸出手,用指甲掐了掐,摇头道:“烧得不好,质地太软,怕是不好用吧?我瞧过我爷做木工时用的炭笔,比你这个硬多了。”

    “嗐,多大点事,你在村里随便扯个人都懂。”

    “比起那些个说亲的,咱栓子可不差嘞,要我说,现下这么多盲婚哑嫁的,能找个自己欢喜的也是福气,再者,他们两个的事在村里谁不知道,我看王家也是瞧着栓子年岁小了些,担心没个定性。”

    常霄回过神来,看出吕风的意图。

    秦栓子笨手笨脚学写字的样子,很快激起了吕风和陶勇的兴趣,闲着也是闲着,两人也让常霄教他们写名字。

    由于这个缘故,毕业多年他们同寝的四个人都还保持着联系,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上,谁遇到了难处都会伸手帮一把。

    他突然意识到眼下的四人合住像什么,不就是大学宿舍吗?

    他含糊打岔道:“城里和咱村里肯定不一样,你小子怎么话那么多,要不晚上你守两个时辰,我们多睡一会儿。”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干啥不说,这不是你常大哥想知道。”

    常霄揉了揉鼻子,没有否认,无奈一笑,“也是没办法的事。”

    吕风见话题翻了篇,暗自松口气,拍拍胸脯向常霄道:“等秋收过后,你要是缺人修屋,喊上哥几个就是,这事不难,也花不了多少钱。”

    常霄忙抬头,“陶大哥会做炭笔?”

    陶勇边乐边躲,然后跟常霄补充道:“王家哥儿能干又伶俐,好些人上门说媒,也就是王家舍不得孩子,想着多留两年。”

    聊得差不多,实在是该上床睡觉了。

    “这是你自己烧的炭条?”

    “硬木头不难寻,桑木、桃木、枣木都是,就说桑木,不漫山遍野都是?你得了木头后把它焖在陶罐里,用小火,差不多一个时辰熄火,等凉了以后拿出来削削用。不说多好,肯定比你这个强。”

    常霄一口应下。

    不过他和曾如意之间的感情并不作假,也没什么不能拿出来讲的。

    “栓子说的生哥儿,就是王家的哥儿王莲生,比栓子大两岁,栓子中意人家,天天追在人家屁股后面喊哥哥。”

    多亏还有个擅于经商的脑子,不然就这点动手能力,来了这里,真就只能仰头喝西北风了。

    陶勇道:“到时候你管大家伙儿一顿饭就成,曾哥儿手艺好,我们到时候也有口福嘞!”

    “等村里秋收的活儿忙完了,我就尽早安排这事。”

    谁让这边没有第二间屋,实在住不开呢。

    吕风在旁笑道:“看来书里也不是什么都写的。”

    “我都看出来了。”

    吕风见秦栓子都快急眼了,到底是年轻,面皮薄,笑着打圆场。

    秦栓子作势要伸手捂他的嘴,“勇哥,你别说了成不!”

    原来自己还因为性取向的问题,总是被排除在外,不过当初的舍友都只是嘴上嫌弃,并不真的把他当作异类。

    他浅笑道:“像栓子一样,有心仪的人自然是最好的,不过有时纵然是父母之命,也不见得没有好姻缘,我大抵算是其中运气不错的。”

    常霄一本正经,“天都黑了,当然是要送的。”

    随后秦栓子去院子里牵了狗,到碾场上巡逻,剩下三人吹熄了灯火,各自休息不提。

    就算没有盖过屋,也补过瓦、夯过墙、修过火炕、垒过猪圈鸡窝……

    他情急之下看向常霄,“常大哥,我听说你和嫂夫郎也是刚成亲没多久,你俩是怎么认识的?”

    “回头给生哥儿瞧瞧,我也是会写字的人了。”

    秦栓子不乐意,“那是勇哥先说的……”

    果然面前三人很是感兴趣,都表示自己干过类似的活。

    由于秦栓子和陶勇一直在玩闹,只有吕风注意到了常霄短暂的走神,他联想到一些听过的传言,疑心常霄是不愿意旁人提起他和曾如意成亲的事。

    他把炭条还给常霄。

    陶勇看秦栓子一下子红了脸,支支吾吾不好意思说的样子,瞬间来了精神。

    每天守夜的人都是里正安排的,当中最年长的自然要做领头人。

    陶勇用肩膀碰他一下,挤挤眼,“这几天必须要和夫郎分开睡,你肯定心里一百个不情愿吧。”

    常霄受教,他当初用柳枝,是看好柳枝纤细,更接近笔杆的粗细,不成想还选错了。

    “当然不对!”

    听闻城里女子哥儿出嫁,嫁妆带的可不少。

    他惭愧道:“我这是自己瞎琢磨的,用柳枝烧的,是不是木头用的不对?”

    常霄无法反驳,原主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他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许多现代经验到了这里毫无用处。

    常霄穿越以来,第一次有点怀念原来的世界。

    “眼看入冬,还住在这里实在不是长久之计,想着把我家老宅子那边收拾一下,腾出一间屋来搬过去住,只是我没修过屋子,不知道从何下手,钱倒是攒了些,也不知够不够。”

    常霄没听过这么个人,再看秦栓子的神情,不由打趣道:“看你这模样,生哥儿是你心上人?”

    “那我回头试试看,多谢陶大哥指点。”

    陶勇道:“烧炭你得用硬木,不单是做炭笔的,取暖的木炭也是一个道理,这木头越硬,做出炭来质地也就越硬,最好的木炭不都是讲究那什么……声如金石?具体说法如何我也忘了,总之就是那么个意思。”

    常霄分别写下后,一人发一根炭条,一张麻纸,让他们写了好几遍,差不多记住后,三人都主动将写过字的纸叠起来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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